Java---编程语言的发展阶段、类、方法与对象

it2024-12-17  14

一、编程语言的发展阶段 1、面向机器语言 2、面向过程语言 3、面向对象语言 三大特点:封装性、继承性、多态性

二、类 1、类的声明 例:class People 叫类的声明,其中People叫类名。 类名要符合标识符规定,即名字可以由字母、下划线、数字、美元符号组成,且第一个字符不可为数字。 2、类体 例:

class 类名{ 类体内容 }

类体是类声明之后的一对大括号“{}”之间的内容。 类体内容主要由两部分构成: 静态属性,动态行为 1、变量的声明:用来存储属性的值(体现对象的属性)。 2、方法的定义:方法可以对类中声明的变量进行操作,即给出算法(体现对象所具有的行为功能)。 例如:计算长方形的面积

class mianJi{ float,, 面积; //变量声明部分= 20.0; //非法,类体中只能包含变量的声明和方法的定义,不可以有赋值语句 float jiSuan(){ //方法的定义 面积 =*; return 面积; } float 修改(float h){ //方法的定义= h; } }

三、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 1、变量的类型:整形、浮点型、字符型、布尔型、String等的基本类型,即数组、对象和接口等引用类型。

2、变量的有效范围:成员变量在整个类内都有效,局部变量只在声明的方法中有效。

3、局部变量在方法中优先。成员变量的有效性与它在类体中书写的先后位置无关。

4、实例变量与类变量:成员变量又可以分为实例变量和类变量,在声明变量中,用关键字static给予修饰的变量是类变量,否则为实例变量(类变量也叫static变量,静态变量)。

5、方法中的局部变量名如果和成员变量相同,那么全局变量被隐藏,需用this关键字进行全局变量的调用。

四、方法 一个类的类体由两部分组成,即变量的声明和方法的定义。方法的定义又包括两部分,即方法声明和方法体。 例:

class 类名{ 声明的变量 void 方法名{ //void可以为其他变量类型,如int、double等 方法体的内容 } }

方法类型可以是任意的java数据类型,当一个方法不需要返回值时,返回类型必须是void。

1、方法重载: 重载是在一个类里面,方法名字相同,而参数不同。返回类型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1、被重载的方法必须改变参数列表(参数个数或类型不一样); 2、被重载的方法可以改变返回类型; 3、被重载的方法可以改变访问修饰符; 4、被重载的方法可以声明新的或更广的检查异常; 5、方法能够在同一个类中或者在一个子类中被重载。 6、无法以返回值类型作为重载函数的区分标准。

2、方法重写: 重写是子类对父类的允许访问的方法的实现过程进行重新编写, 返回值和形参都不能改变。即外壳不变,核心重写!重写的好处在于子类可以根据需要,定义特定于自己的行为。 也就是说子类能够根据需要实现父类的方法。

所在位置方法名参数列表返回值访问权限方法重写子类相同相同相同或是其子类不能小于父类方法重载同一个类相同不同没有要求没有要求

3、方法类型: 1)构造方法: 构造方法名字必须与它所在类的名字完全相同,而且没有类型,并且构造方法也可以重载。 例:

class 长方形{ //类名 float,, 面积; 长方形(){ //构造方法 面积 =*; } 长方形(float x, float y){ //构造方法 面积 = x * y; } }

2)类方法和实例方法: 方法名前面加static的就是类方法。方法名前面不加static的就是实例方法。 1、实例方法既能对类变量操作也能对实例变量操作,而类方法只能对类变量进行操作。 2、一个类中的方法可以互相调用,实例方法可以调用该类中的其他方法,类中的类方法只能调用该类的类方法(包括其他的static方法),不能调用实例方法。 例:

class A{ //类名为A float max(float a, float b){ //实例方法 if (a > b || a == b) return a; else return b; } static float min(float x, float y){ //类方法 if (x > y || x == y) return x; else return y; } }

五、对象 创建对象: 格式: 1、类的名字 对象的名字; 对象的名字 = new 类的名字(); 2、 类的名字 对象的名字 = new 类的名字(); 例:

/*方法一*/ A a; a = new A(); /*方法二*/ A a = new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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