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习惯在使用变量前临时定义,与之相对的是在函数开头统一定义所有变量。个人经验上倾向于第二种,理由如下:
1、第一种方式可能会出现很多分散的局部变量,影响代码的美观;
2、第一种方式可能出现重复定义的局部变量,虽然编译没有问题,但影响代码美观和可读性(可能造成一些歧义);
3、使用第二种方式会促使开发者规范变量命名,并且减少冗余的变量定义。